关于汽车悬挂装饰物的处罚,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在机动车上悬挂、散布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刺激性等危险物品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2.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0条规定,不得在机动车上悬挂、放置妨碍驾驶、遮挡视线,或者影响行车安全的任何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3. 一些地方性法规也对此做出规定。比如北京市地方规定,在机动车上悬挂、放置有碍行车安全的装饰物,处以50元以下罚款。
总之,在机动车上悬挂装饰物,不能影响视线和行车安全,否则将受到一定的罚款处罚。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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