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不完全是小轿车,但小轿车属于小型汽车的一种。根据中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及相关法律法规,小型汽车是一个广义的车型分类概念,而小轿车(通常指乘用车中的轿车)是其中最常见的子类。

首先,从法律定义上看,小型汽车(代号C1/C2驾照准驾车型)主要指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或者总质量小于4.5吨、车长小于6米的载货汽车。这意味着,除了我们日常所说的小轿车(Sedan)外,小型SUV、MPV(多用途汽车)、轻型货车以及部分面包车在行驶证上均被归类为“小型汽车”。
其次,在日常口语中,人们常将“开小车”等同于“开小轿车”,这是因为小轿车在小型汽车中占比最高。但在专业领域和交通管理法规中,小轿车仅特指车身结构为三厢或两厢、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乘用车;而小型汽车则是包含小轿车在内的一个更大的法定分类集合。
综上所述,小轿车一定是小型汽车,但小型汽车不一定是小轿车。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非完全等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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