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经销商因违反《反垄断法》曾被处以行政处罚。以下是具体案例及扩展信息:
1. 2016年案例
江苏省物价局对北京奔驰苏南地区经销商处以罚款,因其实施纵向价格垄断(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其中3家经销商共被罚786万元,梅赛德斯-奔驰中国销售公司被罚3.5亿元。这是当时汽车行业反垄断的重要案例之一。
2. 处罚依据
依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协议。汽车行业经销商与厂商常因此类行为被查处。
3. 行业背景
奔驰、奥迪等豪华车品牌曾多次因垄断行为受罚。2014年,国家发改委对12家日企罚12.35亿元;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处罚1.628亿元。这些案例反映了对汽车行业纵向垄断的持续监管。
4. 消费者权益影响
垄断行为导致车辆维修保养价格虚高。近年政策鼓励打破原厂配件专供模式,推动独立维修企业获得技术信息,降低消费者成本。
5. 最近动态
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反垄断法》,加大处罚力度(最高可达销售额10%),车企需重新评估经销协议合规性,避免“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条款。
汽车行业反垄断执法常态化,厂商需平衡渠道管理与法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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