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在轿车内同样计入核定载客人数。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载客人数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定载客数为准,且计算标准是“人头数”,不区分年龄、体重或身高。因此,怀抱中的婴儿也属于一名乘客,如果车内实际总人数超过核定载客数,即构成超载。

举例说明:一辆核载5人的私家车,若坐满5名成年人后,再怀抱1名婴儿,那么实际载客人数为6人,超出核定人数1人,超载比例为20%。按照相关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般记3分,罚款数额各地略有差异;若超载比例达到20%及以上(如5座车坐6人),则记6分,并处以罚款。具体扣分和罚款金额需以当地现行法规为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婴儿不占座就不算超载”是常见误区。法律上没有任何关于“婴儿免于计入载客数”的例外规定。即使婴儿被家人抱在腿上,也属于独立自然人,必须计入总人数。此外,这种做法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当车辆发生急刹车或碰撞时,成人很难抱稳婴儿,婴儿极易受到严重伤害。因此,正确的做法是为婴儿配备符合其体重和年龄的儿童安全座椅,并安装在后排座位。
综上所述,轿车内即使只多一个婴儿,也属于超载。为了行车安全与法律合规,请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数乘坐,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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