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具体到扬州地区,通过查询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公开执法案例及本地媒体报道,对于常见的汽车外观改装(如更换轮毂、加装尾翼、改变车身颜色未备案)、排气系统改装(如改装排气管产生噪音)等行为,扬州的处罚标准一般为500元,同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将车辆恢复至原厂状态。部分情节轻微、首次违规且主动配合整改的情况,也可能处200元罚款或仅予以警告。此外,若改装涉及非法拼装、改变发动机或车架等核心安全参数,或造成严重后果,罚款金额可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条款提升至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可能并处吊销、扣留车辆等更严厉的处罚。因此,扬州汽车改装被罚款的具体金额需视违规类型和执法裁量而定,但最常见的一般改装罚款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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