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特的股权结构主要由长安福特和江铃汽车两大合资企业构成,具体比例如下:
1. 长安福特
- 长安汽车持有50%股权,福特汽车持有50%。
- 成立于2001年,是福特在华主要乘用车生产基地,生产车型包括福克斯、蒙迪欧、锐界等。
- 2022年长安福特股权曾调整,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取消后仍维持对等股比。
2. 江铃福特
- 江铃汽车持股51%,福特汽车持股49%。
- 主要生产商用车及SUV(如领界、撼路者),福特通过技术支持和管理参与运营。
3. 其他相关股权
- 福特中国持有电动合资企业"长安福特新能源"60%股权(长安汽车40%),聚焦电动车领域。
- 福特曾持有众泰福特合资公司50%股权(已终止)。
背景延伸:
2018年中国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全面取消乘用车外资持股限制,但福特在华核心合资企业仍延续原有架构。
福特中国2023年战略聚焦电动车与林肯品牌,长安福特2023年销量约25万辆,占福特亚太区销量70%以上。
股权结构体现外资车企典型的"技术+市场"合资模式,同时反映政策放开后外资对关键业务控制权的调整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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